社会背景1997年下半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正面冲击广东国投主要债权人所在的日本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此同时,世界各国收缩对外投资,纷纷要求广东国投偿付对外到期债务。广东国司361亿元人民币债务80%以上借自日本、美国、德国、瑞士、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130多家著名银行。广东国司破产消息一出,立即在全球金融市场掀起轩然,被国际金融界称为“广信事件”。
意义及影响广东国司破产案创下了中国当时破产审判历史上的多个纪录:破产标的额最大(209.4亿元);单笔破产财产破产价最高(11.3亿元);债权人分布地域最广,80%的债权人为境外、国外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最多(387亿元);债权清偿率为12.52%,被称为“债权清偿率最高的经典案例”。广东国司破产案是我国首例非银行金融机构破产案,折射出中国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转型期的阵痛,也使中国金融业真正走向了市场化,中国破产司法走向了世界舞台,标志着中国法治进入新纪元。广东法院在审理广东国司破产案的过程中,先后梳理出26个法律问题。对这些问题解决办法的总结,直接推动了2001年破产司法解释和2006年破产法的出台。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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